太夸张!一次查出18名学生!福州司机被判刑!
太夸张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辆7座小车
却硬是塞进18名学生
校车安全不容忽视。福清“80后”男子梁某为了利益,未经批准擅自改装7人座小车,并用这辆“疯狂”小车接送18名学生上学放学,如此严重的超载行为严重危及了学生的乘车安全。近日,福清法院审结该起危险驾驶案件。
2020年9月起
梁某开始使用小型普通客车
一天四次来回接送
某小学、某幼儿园学生
往返学校和福清市某街道
并向乘坐该车的每位学生家长
收取每月150元的车费
尝到甜头的梁某开始不满足于这些蝇头小利。梁某想着反正都是相同的路程,何不扩大客源让自己多赚些钱?于是,梁某便动起了歪脑筋,将小型普通客车后座进行非法改装,满载时可容纳近20人。
2022年2月至3月
梁某用该辆改装后的小车搭载学生谋利
2022年4月
梁某驾驶上述车辆载着18名学生
从福清市某小学出发准备返回时
被福清市交警中队民警查获
经核查
该车核定人数为7人
实载19人、超员12人
超过核定人数171.42%
属于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
截至案发
梁某因改造车辆超载学生
共获利人民币3000多元
福清法院经审理认为
梁某犯危险驾驶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梁某有如实供述的从轻处罚情节,梁某因本案被先行羁押8日,依法予以折抵刑期。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梁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梁某退出的犯罪所得人民币三千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官提醒
梁某在无校车驾驶资格的情况下
驾驶非专用校车车辆从事校车业务
且车上人数严重超过额定乘员
导致车上18名学生处于高度危险状态
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从事校车业务
必须依法取得营运资格
违法经营、严重超载
不仅不利于交通安全
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林怡佳
来源:福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