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张掖:“被动”变“主动”,探索法治乡村建设新路径
海报新闻记者 孙佃潇 甘肃张掖报道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法治乡村建设如何由“被动”变“主动”?如何筑牢基层社会共治之墙、以多元方式化解矛盾纠纷?近日,海报新闻记者跟随司法部组织的“2023年法治乡村基层行”主题宣传活动,在张掖市找到了答案。
由“被动”变“主动”
近年来,张掖市山丹县清泉镇郇庄村大力推行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融合模式”,将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人民调解员纳入“五治三团”队伍,同时将百事服务团、道德评判团、百姓参政团“三团”和“和事佬”协会纳入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郇庄村“五治融合模式”
95后马良栋是郇庄村的党支部副书记,同时他也是村内百姓参政团的联络人。从小生活在郇庄村,加之从2019年当选村干部至今,他切身感受到了村内法治环境的变化。“以前我们可能会比较被动,出了什么事,通常需要司法机关通知我们。但是现在我们有了网格长、法律明白人和人民调解员,就会去主动发现问题,或者说遇到问题的时候,村民们不会第一时间寻求司法机关的帮助,而是反映到我们的村一级、镇一级。”马良栋说。
法治乡村建设,如何做到“主动出击”?马良栋说,最主要的就是把基层工作做实做细,进而才能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我们平时会入户走访,这个时候就会主动了解和发现问题,一旦发现有矛盾纠纷,就会通过APP及时上传给网格长,然后下派到法律明白人或者村‘两委’的相关人员,来协调解决。”
同时,记者在采访中获悉,郇庄村将村党支部书记、村社干部、党员编入基层治理网格,积极发动优秀党员参与村社公共事务管理;充分发挥党员调解员和网格员力量来自基层、深入基层、熟悉民情的特点和优势,全力将纠纷隐患化解在基层,实现“矛盾不上交”。
此外,郇庄村成立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集体商议决策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产业培育等重大工作10多项。“比如说,社里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时候,我们会对目前存在的突出性问题进行统一商讨,然后再把问题进行拆分,下派到具体的负责人来解决这些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内部矛盾都在内部化解了,不至于激化或上升。”马良栋说。
矛盾纠纷调处率及成功率均达到100%
“亲兄弟抬头不见低头见,在以后的生产生活中,你们要和睦相处。”在张掖市甘州区甘浚镇速展村人民调解室,甘浚镇司法所所长董得光与甘浚镇派出所民警马超俊等3人成功调解了一起矛盾纠纷事件。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速展村村民李杰(化名)与李平(化名)为亲兄弟,今年4月份,李杰老婆与李平老婆发生争执,李平动手将李杰老婆打致肋骨骨折等多处受伤,李杰老婆随即住院治疗16天。后续,李杰与李平在索赔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方面存在争议。
在此情况下,董得光等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合理计算赔偿金额,并以“背对背”“面对面”等形式反复沟通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在速展村人民调解室,甘浚镇司法所所长董得光与甘浚镇派出所民警马超俊等3人正在调解了一起矛盾纠纷事件
“董所长和马警官给我讲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让我也意识到自己动手打人不对。以后,如果再遇到类似的矛盾纠纷,我会先找村委会或者司法所,运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次多亏了有这个调解平台,我对今天的调解结果很满意。”此次调解结束后,李平在现场说道。
董得光告诉记者,从分析原因、制定策略,再到集中攻关,该起矛盾纠纷在此次调解之前,已调解过3次。“第一次调解的时候,双方都在气头上,那样是调解不了的。人民调解不像法庭那么严肃,一开始我们要先去引导情绪,在调解过程中打下‘亲情牌’‘乡情牌’,并和法律结合起来。”
“我们会通过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引导他们以后要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调解矛盾纠纷的最终目的,不是把这些矛盾化解了就结束了,而是通过法律的知识来引导教育,最终实现和睦相处。”董得光补充道。
记者获悉,速展村还积极推行多元化社会矛盾调处体系,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打造“1+1+3”(即1名司法所工作人员、1名村居法律顾问和3名人民调解员)模式的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基层群众提供“家门口”的法律服务。目前,速展村矛盾纠纷调处率及成功率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