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快看:2023宁波市直属高中招生时间确定
关于做好2023年直属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资料图】
一、普通高中招生类别
(一)普通高中自主招生
专业测试报名时间:5月13日上午8:00至5月14日下午17:00
专业测试时间:5月20日、5月21日
(二)普通高中定向分配招生
1.分配学校:宁波中学、宁波市第二中学、宁波市效实中学、宁波外国语学校(浙江省八一学校)、宁波市鄞州中学、宁波市鄞州高级中学、宁波市姜山中学、宁波市惠贞书院、宁波市海曙中学
2.分配比例:参与定向分配学校普通班招生计划的60%
3.分配方式:按照各初中符合普通高中报名条件人数均衡分配
(三)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
2023年,市直属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分自主招生和统一招生两个批次。
1.招生总计划的60%参照自主招生,按照自主招生的报名时间、测试办法、志愿填报和录取方式实施招生;
2.40%列入统招批次按照学校设定的中考成绩和英语单科成绩要求实施招生;
3.参照自主招生部分未录足的计划,计入统招批次。
特别提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通过宁波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网址:点击进入“宁波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报名。与2022年相比,参与定向分配的招生学校增加了1所,定向分配的比例也从原来的部分60%、部分50%都调整为60%,大大增加了优质示范高中定向分配的名额。
二、中职(技工)学校招生类别
(一)三个类别
市本级中等职业(技工)学校自主招生、直属中等职业学校特长生招生和五年制工程师学院班招生。
(二)报名时间
5月13—5月19日,城区考生向招生学校报名。中职特长生篮球、足球项目于5月13日上午8:00至5月14日下午17:00在中考中招系统进行报名。
(三)测试时间
5月20日、21日、27日、28日4天。
三、志愿填报
(一)零批次志愿填报(中考后成绩发布前)
时间:6月18日上午8:00到下午17:00
填报:市本级中等职业(技工)学校自主招生,具备填报志愿资格考生登录宁波市中考中招系统填报自主招生志愿。
(二)第一批次志愿填报(中考后成绩发布前)
时间:6月19日上午8:00至6月20日下午17:00
填报:考生可选择填报4个大类志愿
1.中本一体化志愿:可选择填报3个平行志愿
2.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志愿:测试合格的考生可选择填报5个平行志愿
3.五年制工程师学院班志愿:测试合格的考生可选择填报3个平行志愿
4.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和直属中等职业学校特长生志愿:
(1)具备志愿填报资格考生可选择填报1-2个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志愿(特长生、特色班中外合作办学)
(2)1个直属中等职业学校特长生志愿
注意: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志愿和直属中等职业学校特长生志愿不能兼报
(三)第二批次志愿填报(中考成绩发布后)
时间:6月29日上午8:00至6月30日下午17:00
填报:
1.普通高中志愿:
(1)普通高中定向分配志愿:可填报1个定向分配招生志愿
(2)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志愿:可填报6个平行志愿
2.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志愿:可填报10个平行志愿(10个专业)
注意: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工)学校统招志愿不兼报。浙江省民办普通高中跨设区市统筹招生志愿列入统招批次。
四、志愿填报说明
1.考生应按本人意愿慎重填写志愿。
2.填报志愿前,考生可登录中考中招系统查阅各高中段学校招生简章,了解各校招生条件、收费标准等,2023年浙江省跨设区市统筹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简章同步在中考中招系统发布,有意向的考生可关注。
3.志愿填报规定时间内,考生可按批次填报志愿更改志愿,以提交成功的最后一次志愿为考生中考志愿。
4.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任何人不得补报、撤销或更改志愿。
5.参照浙江省高考志愿填报模式,中招系统记录并保留考生登录填报志愿所有操作技术信息作为电子物证,不再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为避免因停电、计算机损坏、网络繁忙等无法正常填报志愿的意外情况,建议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尽量提前填报并确定志愿。考生应牢记自己的密码并严禁向其他人透露,因泄漏密码所造成的后果全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招生录取
(一)零批次志愿录取
时间:6月18日晚
市本级中等职业(技工)学校自主招生在该志愿填报后录取,被录取考生失去后续任何志愿填报资格。
(二)第一批次志愿录取
时间:6月27日-6月28日
中本一体化录取——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录取——五年制工程师学院班录取——①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②中等职业学校特长生录取(直接根据填报的志愿录取)
若招生项目录取不足,继续进行第二志愿录取;五年制工程师学院班和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项目录取不足计划计入统招批次。
(三)第二批次志愿分类录取
时间:7月1日-7月2日
普通高中定向分配录取(定向分配招生未完成计划,计入统招批次)——高中段学校统招批次录取
(四)征求志愿招生
时间:7月3日-7月4日
在统一批次录取结束后,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未被录取考生和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开展志愿招生。市教育考试院将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剩余计划情况,未被任何高中段学校录取的考生可登录中考中招系统填报1个普通高中征求志愿或5个中职(技工)征求志愿,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征求志愿不兼报。浙江省民办普通高中跨设区市统筹招生志愿列入征求志愿批次。征求志愿填报结束后,由市教育局中招办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被上一批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的录取。按报考志愿顺序被录取的学生,不得放弃已被录取的志愿,不得要求顺延至下一志愿或退档改投到其他志愿学校。
征求志愿招生录取结束后,停止本年度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五)录取查询
每个批次录取结束后,考生均可登录中考中招系统查询录取信息。未经市中考中招系统录取,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承诺录取。